若您欲使用自備保溫袋,為確保衛生安全及品質要求,Uber Eats 平台係依據【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以及【食物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制定合格外送保溫袋標準。
同時,根據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九條第三項,「外送平台業者應使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於外送箱標示外送平台業者之名稱」,請自備保溫袋的外送合作夥伴在臺北市外送服務期間依法標示外送平台業者, 亦即「Uber Eats」, 之名稱。為免疑義,此舉僅為遵守相關法規,並未影響您和本公司外送合作夥伴合約之獨立承攬性質。
請您依照以下審查項目及標準上傳您所持有之保溫袋實體照片,相關單位會做進一步審核,審核流程一般需 3 - 7 個工作日,以下審查項目經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自備保溫袋:
請知悉:
合格外送保溫袋標準:
(測試方法:當水潑灑於保溫袋上方及拉鍊處,保溫袋內部必須無任何滲水情形)